房产纠纷
学校教师住房问题
学校教师住房问题 律师:您好!
我校是一所公办学校,1999年学校教师集资在学校内部建造住宿楼,每个教师缴纳2.68-4.6万(不同楼层、面积),无房产证,属于教育用地,学校和教师口头协议:房子教师可以永久居住、不准买卖给非本校教师。2013年9月,我校合并到县城新学校,老校区28户教师住房只有8家在住,县政府近日准备收回老校区,但教师住房还按照1999年当年的集资款退还给每个教师,我们很困惑,感觉很不公平,退还的几万元在县城卫生间都买不到。请问县政府这样做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oyan……(河南-洛阳)
提问时间:2013-11-29 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