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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赡养老人吗?

我们应该赡养老人吗? 我们家在农村,我的母亲在1987年前和第一任丈夫结婚,1987年生了共同的女儿,但是女儿在3岁的时候她的父亲就过世了,在6岁的时候我母亲和现在的丈夫结婚,就是我的爸爸,之后有了我,但是我母亲没有带我姐姐去我爸爸家住,而是继续住在第一任丈夫的那个家里,2008年的时候,姐姐的伯父修了房屋,而我们继续住在就房子里。2009年的时候我们家自己出去修了房住,请问我们有赡养我母亲第一任丈夫的父母的责任吗?还有我的姐姐有一个伯父,一个姑姑,我的母亲和我姐姐的伯父签了一个什么条约,就是关于赡养老人问题的,大概内容就是同意和他一起赡养老人,支付老人的医药费什么的,这张条约有作用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可是星(四川)
提问时间:2013-11-28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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