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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与多层之间侧间距

高层与多层之间侧间距 GB 50180—93(2002 年版) 
5.0.2.3  住宅侧面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
     (2)高层塔式住宅、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觉卫生因素,适当加大间距。
防火间距高层和一二级耐火等级之间是9米,条式住宅山墙应该取13M!
以上是国家出台政策 我们所住为2002年建并拥有房屋所有权证,今年7月某开发商在我楼正东侧6米处建11层高楼,故我们担心我们地基下沉造成我们楼开裂倾斜,交涉以及信访到市政府都不给予答复。求助求助求助求助求助求助。肯望答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tigerk……(河北)
提问时间:2013-11-28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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