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大连农村房屋产权纠纷
大连农村房屋产权纠纷 我亲叔叔因车祸过世,我们家里人很悲痛。他无儿无女,有智力低下的婶子,还有岳母。婶子已被她哥哥接回娘家。
车祸赔偿款和其它存款都在我婶子哥哥手里,唯一住房(农村三间平房)现在迁扯到我父母的产权问题。
我爷爷、奶奶过世时,叔叔(当时28岁,未婚),他跟我爸爸和我们一起生活,我爸爸当时借了很多外债在爷爷留下的老房基础上,重盖了6间房子(农房)。(有原始盖房的凭证为据)。
我叔叔和我们生活了10多年后,叔叔38岁时,我爸爸给他置办了娶亲用的家当,娶了媳妇,三间房子分给他住,后来农村新办理房屋登记,变到我叔叔的名下了。
现在我叔叔不在了,婶子也被接回她娘家了,所有偿款和其它存款都在我婶子哥哥手里。分配给我叔叔这三间平房和屋内里的家当,我父亲想收回,房子是白家的,不能让我叔叔岳母家的人继承。
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下:
1、我父亲能通过法律途径收回我们的房子么?
2、我父亲在爷爷奶奶过世后,替爷爷尽了做父亲的义务,和我们一起生活,盖了新房分了他三间,借外债花钱给他置办了新婚家当,分家也给了叔叔粮食以及其它家当。叔叔的赔偿款我父亲有权力继承一部分么?
我叔叔过世后,只有一个智力低下的婶子和他的岳母,他的岳母一直是有由她的儿子来赡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睛云百合(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3-11-28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