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网上借款给别人,在网页的备注里填写上借款,如果对方不承认这是借款
网上借款时备注借款是有法律效力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对方拒绝承认借款,那么出借方也可以对方不当得利的事由,向对方主张返还相关款项;但应注意不能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
答:有效,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你好: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