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书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没有时效性,但有争议的,可以提交法院,要求法院指定
你好,可以的
是可以的!
不存在所谓时效,其他有权监护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指定监护人呢。
没有时效性,一直有效,对于监护人申请变更可以到法院起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可以提交法院
没有时效性,其他监护人不服的话可以到法院要求变更
你好,如果不服应当及时起诉,超过两年是否可以起诉,目前法律无明确规定。
不服随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