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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纠纷
房屋纠纷 与丈夫离婚,名下的房屋在丈夫名下。由于是拆迁安置房五年后才能有房产证,但是离婚的时候房屋判给了我,一直没有办房屋过户。现在丈夫在外有经济纠纷,是否会拿房屋以资抵债。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默不在契(江苏-镇江)
提问时间:2010-09-20 21:59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余成虎律师
2010-09-20 22:34
这位女士,你们已经离婚,你丈夫在外的债务和你无关,即使需要抵债,这不会执行你的那部分,到时候你拿出判决书举张你的权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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