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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向工商局办理了股权质押的,质权人能否得到优先受偿。

向工商局办理了股权质押的,质权人能否得到优先受偿。 一有限公司(200万元注册资本),和该公司法人(190万股权 )为共同借款人,借款时法人用该公司股权将其股权出质质押给出借人,并向工商局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现该有限公司欠债1200多万(涉及10人,均已起诉),现仅有征地办公室补偿有限公司约400万元,问:这种办理了股权质押的,质权人能否得到优先受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詹大录(重庆-渝北)
提问时间:2013-11-25 16:4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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