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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房屋纠纷

房屋纠纷 我是浙江人,在苏州购置一栋新建好的二手商品房(此房为拆迁安置房)房总价45万,分两次付,我已经付款30万,后15万等房产证土地证下来再付。(房产证还没办下来)  

第一个问题是:今天我让前房东过户天然气和数字电视和水电户头。他说现在不和我过户这些户头。请问正常手续过户是怎么过的呢?

第二个问题:还有我们的合同双方签字和手印盖章。需不需要再合同公证一下呢??
现在很着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大明眼镜(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3-11-25 14:24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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