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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房屋纠纷
房屋纠纷 我是浙江人,在苏州购置一栋新建好的二手商品房(此房为拆迁安置房)房总价45万,分两次付,我已经付款30万,后15万等房产证土地证下来再付。(房产证还没办下来)
第一个问题是:今天我让前房东过户天然气和数字电视和水电户头。他说现在不和我过户这些户头。请问正常手续过户是怎么过的呢?
第二个问题:还有我们的合同双方签字和手印盖章。需不需要再合同公证一下呢??
现在很着急!!!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大明眼镜(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3-11-25 14:24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李建成律师
2013-11-25 14:27
由原房东协助到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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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小平律师
2013-11-25 14:31
公证后合同效力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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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3-11-25 14:41
1、过户时需要你和房东到场。
2、合同经过公证后效力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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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账号5律师
2013-11-25 15:51
您好,公证后效力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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