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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我的工伤有什么方法解决

我的工伤有什么方法解决 于2011年06月21日18:00时左右,在水蓝天1街6号检修电表线路时,被突发的电表相间短路所产生的强烈电弧灼伤,导致面部、颈部、双手等多处灼伤,受伤后立即送往长沙市八医院治疗,因当时烧伤情况严重,并在家人的强烈要求下并立即转至长沙市武警消防总队医院治疗,并于2011年8月17日出院后在家康复治疗休养了3个月,并回长沙复查病情,在公司修养后期治疗分别于2011年10月28日后门诊治疗三个月后在2012年3月15日在湘雅附三医院进行入院治疗,医生诊断:面部及双手可见疤痕增生色红变硬,主治医生建议做切除手术。手术后于2012年4月16日出院,在公司休养六周后。在2012年5月28日公司安排上班工作,并没有给我发工伤工资,因为公司人力资源部给予我的理由是我的工伤费用没报下来,还不可以结算工资,并需要医院开出的病假条才有工资,2012年5月21日,在公司的催促下拿人力资源部工作联系单多次到湘雅附三医院开具病假条,医生给出说法你看的是门诊时间太久不能补病假证明 。直到至今导致我的三个月的工伤工资也没着落,分别是1、2、3月份的工伤工资,并只补发了工资8个月底薪,于2012年12月15日给予办理工伤工资费用扣去节假日、保险及个人宿舍费用共计人民币10796.87元整。过后,周经理并与我协商并补助我住院期间,我妈妈在院护理费3个月共计人民币2000元整,在此时间里曾经与部门周经理向上级领导许经理沟通过,并了解了相关情况后,人力资源部以没有考勤为由,没病假证明不给予发剩下3个月工伤工资不可以解决,直到时间一长,各位领导退出所在的职位。领导说想办法从每个月的工资里补助点,通过数月我对工资的核查我的工资并没有这份补助。
    在手术前向公司提出的伤残鉴定,于2012年6月30日在第四医院鉴定的部位是手部疤痕增生,当我提出为什么面部没有要求鉴定时,医生说你的公司只申请了手部鉴定这才知道。 
接着结论书于2012年9月5日,得出结论伤残等级鉴定-——长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其鉴定结论为: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标准,为——无级。
医药费用都是公司负责的,鉴定费用由我本人承担,公司方面并且没有给我任何的解决方案,鉴定费用的票据共计人民币300元整已经交人力资源部,也没给予报销,直至拖着不于解决,现在分公司许经理离职,本部门周经理转至其他部门。事情的基本状态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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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464038……(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3-11-25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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