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无意伤害被网上追逃怎么办?
无意伤害被网上追逃怎么办? 我妻弟系农村电信支局支局长,由于电信用户在电信代理店因资费问题和该代理店人员发生口角,我妻弟前去解决问题,结果两人发生斗殴,在互相推诿中,把代理店的玻璃门撞倒。玻璃门先砸到我妻弟背上,我妻弟背部受轻伤,然后又落到对方脚上,导致对方十级伤害,现在公安机关已故意伤害罪把我妻弟网上追逃,我们已咨询过律师不够故意伤害,公安机关让我们调解,但对方认为我们这方已故意伤害罪被网上追逃,最低要10万元,不包含我们已付的医药费2.3万元。我们感到被敲诈一样。我们怎样可以使公安局把这个不公平的判决撤销?如果往下走是否到案后非要到检察院调查结束后才能出来?不是故意伤害我们是有证人的,只是派出所上报法制科时证据有保留。请您给已指导,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念军(安徽-宿州)
提问时间:2013-11-24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