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遗产继承
房屋遗产继承
房屋遗产继承 父亲与继母与一九七六年在一起共同生活,继母无工作,当时父亲的女儿二十七岁,儿子二十岁,父亲与一九九二年因病去世,父亲单位由于其他原因与二零一零年才进行房改,父亲是解放前参加工作的,所以根据规定现无偿得到单位房改房一套,现房产证上只有继母一人的名字,请问现房产是否属于父亲的遗产或部分遗产,子女是否可以继承属于父亲的那部分遗产,如可以继承怎样析产。谢谢!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泰安人(山东-泰安)
提问时间:2010-09-20 15:38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0-09-20 16:09
属于遗产,可以要求继承。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房屋遗产继承问题
6个回复
房屋遗产继承
2个回复
房屋遗产继承
3个回复
拆迁房屋如何确定遗产继承
3个回复
关于房屋遗产继承问题
2个回复
房屋遗产继承
3个回复
房屋遗产继承问题
4个回复
房屋遗产继承
3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