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关于房产继承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问题 我与第二个老伴结婚12年,老伴2009年9月9日去世,2009年6月3日为我写下一份遗言,内容是他死后一切房屋财产(5间民房)归我所管,任何人无权过问。现在村中换房本,老伴有三个儿子,为房产问题和我发生纠纷,并拿出一份2009年8月22日的代书遗嘱,内容是老伴死后房产归三个儿子继承,我只有居住权利,在此期间如果再嫁或常住亲人家,他们有权处理房屋,两份遗嘱都未公证,我想问我能得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18074……(山东)
提问时间:2013-11-24 13:3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刘晓梅律师

宁夏 银川

马清义律师

宁夏 银川

高亮律师

宁夏 石嘴山

红寺堡区高东律师

宁夏 吴忠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中卫律师
刘晓梅律师 
宁夏银川
已帮助 18969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马清义律师 
宁夏银川
已帮助 7369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高亮律师 
宁夏石嘴山
已帮助 11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中卫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