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收据问题,在线等答案,急急急
收据问题,在线等答案,急急急 有这样的一件事:
有一张收据的其内容是:2010年9月15日,今收到XXX(包括住址),交来购打火机设备款定金1000元,人民币壹仟元整,还欠8800元整,下面有盖章和签字。
请问律师,这时打算不要那个设备了,其定金也不要了,那对方的收据我们还需不需要拿回来,如果需要,我们需要怎么做?如果不需要,我们就直接打电话通知对方就行吗?(其中还有一个合同,其内容是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中有这样一条,“甲乙双方共同履行本协议条款,若有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经营损失”)麻烦各位律师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qiufen……(河北-衡水)
提问时间:2010-09-20 0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