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可能被朋友诈骗了十六万多,可以报警吗?
可能被朋友诈骗了十六万多,可以报警吗? 他是我小到大都玩得很好的朋友,我们是邻居也是小学到高中的同学,我一直很相信他,也一直把它当兄弟、当我最好的朋友对待。
整件事情要从2011年3月份说起,当时,他找到我,说他因为做生意失败,急需10万元,跟社会上做借贷的朋友说好了借贷事宜,月息是6%,需要一个担保人,当时,他只跟我说只走一个程序,借款后两个月内就能还清,然后我想我们关系这么好,总不至于坑我吧,没怎么多考虑就答应了他,帮了他这个忙。但是,后来一直都没还上,但是每个月的利息钱他还是还的,到了2011年7月份,他手上有点钱了,陆陆续续分三个月还了五万元,然后一直这样每个月还3000元利息,期间他经常有还不上的时候,我都是找亲戚朋友以各种名义借钱帮他还的,虽然有时候他会拖很久才能把我帮他借的钱还给我,但是,他终归还是还我了。
到了2012年7、8月份,他实在没钱还得出,我也因为到处借不到钱(因为之前我帮他到处借钱,拖很长时间才还,都把人给得罪光了),没办法,跟2011年3月份借了10万元的人以我个人名义借了5000元帮他,所以,至今每个月还利息都是按5万5算的,这些利息钱一直到2013年9月份,都是他自己解决的,
一直到今年2013年6月初,他又找我帮他忙,说他在外面欠别人钱,别人要上门去他家里找他妈妈麻烦,他说我不帮他,他就完了,说最多用一个月就还了,后来我想,这几年,虽然我帮他担保的事总是困扰着我,但是他终归没有害我,每个月不管怎么样照样还利息,我也就答应他再次帮他度过难关,他就找借贷的人到我家里、店里看了下,然后我帮他以我个人名义借了3万元,给了他。
2013年8月2日,他又找我,说他父亲在外面欠别人钱,被人追债躲起来了,急需2万元,这一次我又帮了他,同上次一样,他找他认识的借贷的人来,我帮他以我个人名义借了2万元。
2013年8月7日,他又打电话找我,说外面追债的人准备去他家找他妈妈了,再请我帮他借1万5元,不然,他只有死路一条,没办法,我还是帮了他,第二天从家里跟我母亲以别的理由借了5000元,然后他说让我到上次借贷3万元的地方再借1万元,已经跟人家说好了,所以我下午又去帮他借了1万,前后总共在这个地方帮他借4万元整。到了8月10日,他回家跟他妈妈拿了2万元把上次8月2日借的2万元钱还掉了。从6月到8月这期间,借贷的人都是知道我借钱是帮他借的。
之前6月份的时候,他跟我说,想让我办张10万到15万信用卡帮他还外面的债,开始一直我没同意,后来有一次去他家吃饭,他和他妈妈一起请我办张卡帮他还债,也答应我,卡下来了,他妈妈出面写借条给我,我想想,既然他妈妈出面了,他应该不会害我吧,而且之前这些事,虽然很麻烦,也让我经常提心吊胆,但也确实没怎么害过我,所以我还是答应了,到了今年8月25日左右,他找他认识的外面办卡的人带着民生银行的工作人员,一共三个人来我店里填表做了些办卡的手续,我想外面的办卡的人也应该知道办这个卡也是帮他的。
卡是一直到10月1日下来的,当天,卡一下来我就交给了他,经过他妈妈电话同意,我才把卡的密码给了他,他说他先刷了还债,回头他回家让他妈妈写条子给我,当晚他就刷了近6万,刷卡时我没在当场,也没有我的签字。然后他跟我说要等到节后,才能刷的钱到账,取出来还6-8月份帮他借的4万元,然后到了10月9日,因为他节后找到上班的地方,白天上班没空,就让他朋友把钱给我去还债,当时他朋友给了我2万多元,我说不够帮他还债,然后,我打电话给他,他就让他朋友又拿我的卡刷了2万出来,才把6-8月份借的4万元还掉。当晚,等他下班,我把多的一千多元和卡一起给了他,当时是周三,他说让我等到周末,和他一起他回家,跟他妈妈说这卡是怎么用的,然后,让他妈妈给我打借条给我。第二天,10月10日,当晚7点多,他把最后一笔1万5刷了出来,我当时打电话给他,他说有事,明天打电话给我,到了10月11日,中午我打电话给他,没人接,我就以为他在上班不方便接,下午5点半的时候,我再次打电话给他,一开始也没人接,然后,再打就关机了,因为以前,他手机也经常没人接或关机,我也没太放在心上,之后几天,手机一直关机,我和他妈妈到处找他,也没找得到,然后联系到他女朋友,他女朋友也说找不到他,一直到10月22日,是卡的最后还款日,他也没出现,没办法,我借了3900元,他妈妈借了2500元,去民生银行大厅,挂失了卡,还了一期信用卡的最低还款,然后过了几天取现,帮他还了2011年至今的5万5的利息。
一直到今天,依然还是没有他的任何音讯,我和他妈妈也没有任何办法了,他妈妈说也不管他了,他已经把自己唯一的一套房产9月份抵押给了债主。
前后相加至今,我帮他担保、办卡、还利息一起是16万余元,请问我这事可以报警吗?我该如何处理这个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qwwee……(江苏-镇江)
提问时间:2013-11-22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