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怎么区分谈恋爱分手之前的花销是合法的还是诈骗?
怎么区分谈恋爱分手之前的花销是合法的还是诈骗? 假设:
在恋爱初期(刚认识一两个月之内),这位女士没有收入,向和她恋爱的男士提出要零花钱,或生活费,以及服饰,电脑,手机等万元之内的东西。男士是比较富足的人,为了让她高兴,希望感情发展的更快一些,很愿意满足她的这些要求。女士得到这些财物后,和男士相处没几天发现这位男士缺点太多,性格不合,而分手。男士马上后悔曾经给她的花销,改口说是这些财物是不情愿才送给她或借给她的,但女士则认为这些财物是他自愿送的,不是强要的也不是借的。给她的东西就是她的了,她有权力不还。
那么,这位女士得到的财物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太阳和月亮(辽宁)
提问时间:2009-02-11 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