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家庭里的赡养、债务、权益、义务,该如何划分才能保障到每个人应有的权益,避免以后再起争执!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宅基地使用证或者房产证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如果既然登记在你公婆名下,一半归你婆婆所有,一半成为公公遗产发生继承。但无论遗产如何继承,都不会影响到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3-11-21 07:01
1,关于遗产继承权利问题。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房屋是你公婆共同财产,其中有一半归你婆婆所有,她有任意处分权,你们子女无权干涉。剩余一半原来归你公公所有,你公公去世后,因为没有遗嘱发生法定继承,由你婆婆及其三个子女按照人数平均分割。
所以目前看该房屋的状态是,你婆婆有二分之一加八分之一的份额,你老公、小叔子和小姑子分别有八分之一的份额。
所以你老公现在有权主张要求分割这八分之一,或者要求其他继承人给予相应的补偿,当然,要放弃继承也可以,办理放弃继承公证即可。
2,关于债务的问题。
个人债务个人承担,你婆婆的债务由她个人承担,且她人目前健在,和子女无关,子女不必为其债务负责。
你公公的债务原则上也由其个人承担,公公去世后,由你公公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所以如果你公公真的对外有债务,也应当由你婆婆、小叔子、小姑子和你老公在继承遗产后,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没有继承遗产的不需要承担债务。
更何况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债务是否存在都是未知的,因为目前看只是你婆婆和小叔子在鼓吹而已,并没有债权人上门讨债或者对你们进行起诉,所以对于这样的“债务”你们可以暂时不予理睬,也许根本就不存在。
3,关于赡养义务的问题。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子女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
(1),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2),赡养费的计算:
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所以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无论是否有财产,无论是否继承了遗产,即便什么都没有,你老公、小叔子和小姑子也应当对你婆婆尽赡养义务。他们三人在赡养义务方面都是平等的,和继承遗产债务承担这些东西都没有任何关系。
4,关于你现在怎么办的问题。
现在你们家的实际问题都还没有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暂时可以按兵不动。
(1)房子有老太太大部分份额,要分割不现实,你们也住不成,你们的份额也是法定的跑不了,老太太去世后再提分割也不迟,小叔子要求你们维修房屋你们就当没听见,因为你们没有这个义务。房子就暂时放在那即可,等老太太去世后再说。
(2)债务不用管,不继承遗产也没有还债的义务,更何况现在也没有真正的债权人出来追讨债务,可能债务根本不存在,暂时不用理睬。真有债权人上门讨债,也要看你老公是否继承了遗产,继承了才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还债。
(3)赡养义务是你老公必须进行的,按月支付老太太生活费即可,别人给不给是别人的事,老太太本人才有追究的权利。如果你小叔子和小姑子不给生活费,老太太有权到法院起诉要求其尽赡养义务,你们没有这个权利,如果老太太不追究,那是她的权利和选择,你们也不要不平衡,因为赡养老人本来就是应该的,把自己分内的事情做好即可,别人怎么做和你们没关系。
房子应当分配,协商最好,协商不成,可诉请法律解决,由人民法院依法分配。
老人留下下的债务,应当由老人留下的财产优先偿还,余下的再依法予以分配。
给婆婆养老的事,也是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再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虽然打官司不好听,但确实是个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您好,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你好,家庭内部纠纷,建议协商解决
家庭矛盾建议协议解决为宜。确实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家庭矛盾建议协议解决为宜。若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能与分割财产捆绑在一起。
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也享有法定继承权,没有遗嘱,原则上权利是一样的。
子女只有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父母债务的义务,没有继承遗产,也就无需偿还债务。
以放弃继承遗产来换取不赡养父母,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无法协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不可行不是你说了算,如果大家同意,当然可行,如果不同意,那就行不通,都是一家人,尽量沟通吧,只要大家静下心来,没什么沟通不了的。
1、关于房产归属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如果该房子登记在公公名下,因该房子是其与婆婆婚后所建,因此属于其双方共同财产;
2、现在公公去世,根据《继承法》、《婚姻法》的规定,你公公去世后,其所享有的一半产权,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其子女共同继承。因小姑子同意放弃继承,因此你与小叔子可能共同继承四分之一的产权;
3、关于债务八万元,应当有证据予以证实,如果没有证据予以证实,或者你们不继承公公的遗产,也完全可以拒绝承担公公的债务。
4、关于婆婆的二分之一的财产,其可以自由处分,法律规定他人不得干涉。
5、《婚姻法》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个义务是不能免除的,即使你不继承财产也一样,所以建议你们先将房产继承。
6、关于能否将房子与养老捆绑在一起,从情理上面来说,你将房产赠与小叔子并让其承担婆婆养老这对你小叔子很有利。但是在法律上,要求其将债务以及养老捆绑在一起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你们双方协商一致,那另行处理。
1,尽自己赡养义务
2,现在不要分房子
3,对不存在的债务,不要理会。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继承的遗产需要先行偿还被继承人债务
协商一致都可行啊
家庭内部矛盾尽量协商处理,无法协商的可以通过诉讼。
你好,根据你所述,按照家庭继承法律相关规定,解答如下:
1、首先先协商解决此事,协商不成,继续尽到自己义务,得不到的再用法律维权。根据你所说情况,你们在处理家庭事务中,虽然远在他乡,但在处理公公去世、婆婆养老等方面事务中尽到了自己的一定义务,俗话说: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你们在平衡兄弟姐妹之间关系方面做法也很正确。
2、但是,关于后来房子归属权的处理问题,你们处理有点不妥。其一,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义务,不能与是否获得财产多少相挂钩。而且前后不能颠倒,也就是说,只有赡养义务尽得多,继承时遗产才多分,而不是根据得到财产多少就多尽赡养义务或甚至不赡养。建议你们继续跟往前一样承担赡养老人的部分义务,而后财产的分配和继承等协商不成时自有法律定夺。
3、关于父亲生前债务的问题,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由参与继承你父亲遗产的家庭成员共同承担,放弃继承的不承担。
1、公公的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没有继承遗产的不需要承担债务?
2、婆婆还在,是否应对公公所欠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承担赡养老人责任并不必然承担老人债务?
4、放弃继承的不能免除赡养老人责任?
协商为主,斗争为辅;心平气和,绝不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