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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了两次婚,有两个女儿,分别和前两任妻子各生了一个女儿,如果再三婚,女方未婚未生育,若再生第三个算

我离了两次婚,有两个女儿,分别和前两任妻子各生了一个女儿,如果再三婚,女方未婚未生育,若再生第三个算 我离过两次婚,分别和前两任妻子生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判给第一任妻子,二女儿判给我带,如果我再三婚,女方未婚未育,我还能不能再生第三个孩子?算不算超生?会不会罚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先生852……(重庆)
提问时间:2013-11-20 14:44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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