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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 我以前在一家公司上班。是做销售的,我现在离职了,但是有一笔销售的钱没有收到。 我就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公司现在要依法起诉我。我和这家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 叫我把钱交给公司。不给就起诉我。 如果说起诉在法庭上我有理吗?没有劳动合作可以作为一个法律的理由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42243……(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0-09-19 13:4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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