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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关于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派出所的执法程序

关于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派出所的执法程序 朋友A单身一年前与女友B认识交往,交往初期不知B有家庭,以为是离异单身,并且B为了控制A不让其有机会接触其他女性,把他的手机号码换掉中断他与其他朋友的接触.在不久前可能B的老公发现了她出轨的行为,本月10号B帮助其老公借口约A出来见面,她的老公当时就藏身在见面地点,等A到了见面地点,B老公伙同另外俩人用大的砍刀将A右手食指砍断,头部大面积砍开,右耳砍裂开,当时附近群众报打了110,派出所到后抓到当事人B老公,他二个同伙跑了,他们在笔录中说到只有他一人砍我朋友了,我们让他们去查当时事发地的监控,他们不同意,现在我们都担心监控是不是都被他们处理了,还有三人是不是属于群殴,群殴的性质是不是更恶劣.并且已经过去9天了不来A处做笔录和调查.也不告知案情将怎么处理.多次询问都无果,并且也上报了上级分局和市局,还是没有回复.想咨询派出所的办案程序有没有问题,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da060……(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3-11-19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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