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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

土地纠纷 许律师你好,我是淮安金湖的,我们镇镇政府在2010年6月份以每亩2万3千7百的价格征收了我们的责任田100多亩,第一年抛荒了,第二年,第三年我们老百姓看没开发又种了.现在镇政府又要开发了,土地法规定2年不开发就可以收回,而我们当地政府说:土地被政府征收不存在这个规定,你们找谁都没用,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陈冬霞(江苏-淮安)
提问时间:2013-11-19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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