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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鉴定报告出具后,是否可以调整,不合理的鉴定报告是否可以推翻不认

工程造价鉴定报告出具后,是否可以调整,不合理的鉴定报告是否可以推翻不认 工程造价纠纷经过鉴定公司鉴定后,出具正式鉴定报告,后施工单位单方提出疑问,鉴定公司又依据施工单位提供的发票(实际为假发票)的价格对鉴定报告进行补充增加造价,该调整是合法的吗,甲方是否可以不认补充鉴定的结果。另鉴定报告中的材料价格确定的过高,是否可以要求重新鉴定。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peacea……(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3-11-19 11:0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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