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客人来洗车被员工偷走手提电脑,事前车场已贴温馨提示并口头提示车主拿走电脑
客人来洗车被员工偷走手提电脑,事前车场已贴温馨提示并口头提示车主拿走电脑 那天有客人来我店洗车,刚好是新聘回来半天的2个员工洗的,车场录像可见是这2名员工偷走手提电脑,并没有再回来洗车场了,现在客人要求我们赔偿。我们已报警。洗车场已贴有温馨提示:请车主携带好贵重物品。并那天有人提示车主拿走车上的贵重物品,但是车主没有拿走。有这样的提示下,请问我们洗车场应该承担责任吗?如果承担的话,又应该赔偿多少钱呢?(电脑价值7-8千元)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marie8……(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3-11-18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