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房屋转让问题
房屋转让问题 我母亲和人合伙接手了一家别人转让过来的旅馆,是2009年7月份接手的,在小区一栋的二楼和三楼,旅馆是由4套房子组成的,3个房东,当时接手时,我母亲不太懂这个,有一套房子(208室)未在三方签合同情况下接手,此时前转让人已经走了,找不到了。后来与208房东商议并给了补偿和一定的押金总算签了合同,但订的合同上有一条写了:“不得私自转让,出租别人,否认有权收回房屋”。前一个转让人与房东的合同也有这条。
在经营了一年的过程中发现有两个房东很不好协调,并且208房东时常说我母亲未在经过他就接手,一直关系弄的不愉快。再加上这旅馆时在小区内的,09年出了个环保规定不给在小区经营,营业执照也年审不了了。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有转让,但今年208房东因得病去世了,我母亲去了他家好几次相求,他两个儿子死活不同意我们转让,并且说,只要我们转让他立马将房子收回,但合同还有两年,我母亲怕损失就已经将特行证转让了,别人也接手了,但是现在因这一套房子的问题,接手人扣了我们6000元,就算这个钱不拿了,也得帮人解决这个问题啊。现在房东大儿子说我们已经转了,属于违约,无论如何要收回房子。
我想请问: 1:这个 “不得私自转让,出租别人”,是否可以理解为只要通知房东即可,合同上并没有提到必须经过房东同意才能转让。我母亲去相求是否可以说已经告知房东要转让? 如果提起诉讼是否能赢?
2:如果不行,那么我将这208房从现在接手的人那里收回,其他三套房子有接手人经营,并且以合作模式经营,这套房子由我们付房租是否算违约?(因为现在旅馆面积达不到200平方不给经营)
3:如果房东强行收回,我们是不是该起诉,我觉得即使起诉似乎也不能补偿这个损失,因为整套房子转让时9W,单套房子失去等于损失2W不说,旅馆以后经营也成问题。
4;顺便问一下关于环保的问题,这个旅馆是2006年就办起来的,09年才出来环保,说下去不给经营旅馆,那现在就没办法再经营了吗?那不是损失很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bg161……(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0-09-19 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