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物流赔偿款
物流赔偿款 福建某商户于子2010-8-27到某物流公司退还一部份货品到长沙。于2010-9-7傍晚5点多钟通知退货到了。本人于2010-9-8去这家物流公司取货发现所有的货品均已《此货品为食品》生霉生虱子,食品纸箱由于天气忽变下雨而没有用遮雨布遮盖均已潮湿腐烂。其中2010-9-1多次打电话询问退货是否到达长沙均回答还没有。后多次打电话询问才得知此货早已发过来。退货在南站货单在高桥。所以南站物流公司说货在高桥。高桥物流公司说货在南站。就这样货没有跟货单一起走。到最后通知去提退货均已报废。这就存在一个事故赔偿该有谁负责赔偿。赔偿多少?此货价值在4500元左右。望速能解决!!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fq8012(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0-09-18 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