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现在是否可以咨询,第2次起诉离婚,法律上是否准于离婚,走时家里值钱的东西和现金都带走了
答:1、有可能;2、不是赔偿的理由,可以隐匿财产为由,主张对方不分或者少分夫妻共同财产;3、应当按照收入的20-30%支付至孩子能够独立生活时止。
能就了。抚养费要出。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婚内夫或妻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可在离婚时一并分割。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