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可不可以去劳动仲裁?
可不可以去劳动仲裁? 本人2004.11.22年至2010.8.30年在一家企业从事班车驾驶工作,在这期间2004至2008年单位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除了春节的七天假,就没有节假日了,单位的福利和加班工资从来没有享受过,就只是工资一千二百元。二零零八年单位为了规避新的劳动法跟我签了合同,但是还是没有节假日也不给加班费,为了这不公平的待遇我二零零年十月离开了这家单位,到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单位领导又把我叫回去了我和单位领导口头协商工资给我涨到一千五百元(这还包括缴纳的五金在内还是没有加班费)实际的收入还是一千二百元扣掉伙食费九十元还剩一千一百元,同时单位领导还答应和单位的其他员工一视同仁五还争取到星期天半天的休息。可是今年四月单位调整工资,别的员工都调整了工资,唯有我的工资没调整,为了这不公平待遇曾今找过领导,可是无济于事于是七月份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八月三十日办理了手续。请问我可以去劳动仲裁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yl966……(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0-09-18 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