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我想咨询一下我的离婚协议书被老公撕毁了请问我可不可
你好,你可以到民政部门再调取一份,擅自伪造的行为是不行的。
你好,不可以,再者离婚协议书即使存在没有撕毁,你老公不陪同你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也无用了,因为你们双方协商不成,去法院起诉离婚,在法院,你把离婚协议书作为证据提交,你老公不认可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法院不会依据离婚协议书判决。 我的补充: 2013-11-17 05:41
如果你已办理完离婚手续,可以到民政局复印由民政局盖公章。
不可以。
不能。
已经登记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再到婚姻登记部门复印一份并盖上档案章即可
办完离婚手续的话可以再民政局调取。
不可以。
不可以的
你好,不可以
民政局有档案,您带着离婚证,复议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您好,不可以
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话,该协议书不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