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已经离婚3年多,孩子跟我,孩子的父亲从来没给过我抚养费
你好,如对方不同意一般不好改名,但是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用等
1、男方不同意,你改不了名;
2、可以孩子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抚养费;
3、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4、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