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这些债务从共同财产分割中偿还吗?

这些债务从共同财产分割中偿还吗? 我与他2001年结婚,感情以前尚好,后来他下岗与他父亲做个体户至今。今年8月份却以由感情不合、没有共同语言等提出离婚。共同财产中协谈中,我们的房子是2005年一次性19万分三期购买。中间由他父母给我们赞助了3万。购房时我只知道这些都是他告诉我的。现在要离婚了他却以他父母的3万和向别人借了7万共10万等为由让我们在房产分割时由我们共同偿还。这些事情从购买好房子到现在离婚前别说给我看借条,他都没有给我提过这些事情,请问现在财产分割协谈我需要偿还这莫名其妙的借款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YJIE(青海)
提问时间:2010-09-18 13:4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