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父亲私自把房子给了保姆, 过世后子女能要回来吗?
父亲私自把房子给了保姆, 过世后子女能要回来吗? 早在1985年,我们居住的平房动迁时,由于我和弟弟各有一间平房,按人口人数86年回迁时2人合分两室楼房,面积为57平方米,因为弟弟是单身且有些智障,房子就让弟弟居住可父母不放心便与弟弟合住在回迁房里,以便照顾弟弟的起居(此时父母有自己的商品住房)。在1990年母亲去世后,父亲和弟弟二人继续在此居住(期间父母的房子借姐姐居住后又出租做门市),父亲一直住儿子的房子,心有歉意并在家庭会上决定给我两万元做补偿,此后房子归弟弟一人居住,由于弟弟单位不能报销取暖费,房照改了父亲的名字,2000年父亲去世后弟弟一人独居在此(父亲在世时曾找一农村妇女做保姆),在弟弟独居期间,保姆会有房门钥匙偶尔进出,并声称房子是她的,说是经过赠予公证的,我们兄妹共5人均不知情,直到前几天弟弟突然去世,清理遗物时,没有找到房产证,才发现产权证真的在保姆手里,说是07年就过了户,可赠予公证书上没有公证日期,公证员没有签名,只是一方模糊的印记,也没有公证处的印章,我们对此有疑义。
请教律师父亲有权将儿子的房产赠予他人吗?假设产权是父亲的,父亲有权利将母亲的那份遗产私自赠予他人吗?弟弟在此房产中该享有什么权利,我们能要回房子的产权吗?
如果请律师代理此案件,大约费用多少,胜诉概率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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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duyiku……(辽宁-葫芦岛)
提问时间:2010-09-18 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