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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假冒本人身份向银行贷款,贷款当事人及贷款银行应该负怎样的刑事责任及赔偿责任

有人假冒本人身份向银行贷款,贷款当事人及贷款银行应该负怎样的刑事责任及赔偿责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显示,本人身份于2009年4月25日在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有五万元人民币贷款记录,并至今未还。但本人从未有过贷款事项。经查是有人假冒本人身份向银行贷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3092……(湖南-常德)
提问时间:2013-11-15 18:0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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