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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怎么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怎么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一人欠货款7万多元,出具三张欠条,其中两张有我书写欠款内容,欠款人签字,有争议的的是一张六万多的欠条,因这张欠条是多次累计的货款,写的一张总欠条,被告不认可六万多的欠条,说欠款数字是伪造的,签名也是伪造的,要求做欠条形成时间,是不是同一天形成,被告出具六万多欠条的同一天,我给他出具过一张收条,被告要求这两张条子做鉴定是不是同一天形成,没鉴定签名笔迹。鉴定结果是;无法鉴定欠条和收条是否形成于同一时间,欠款单上的欠款内容未发现,涂改,消退,添加,伪造痕迹,二次开庭时,法官让我提供六万多欠条的货物清单,因我提供不了,法官就不支持这张欠条,说欠款合同不成立。欠条都出具了,说明已经交付相应价值的货物,被告才会签字出具欠条。何来合同不成立呢?被告即没提供此欠条伪造的证据,也没提供不是他本人签字的证据,法官就不支持这张欠条依据是什么?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蘑菇宝贝(北京)
提问时间:2013-11-15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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