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程建筑

政府有权低价征用农民土地转价开发商进行商业开发区

政府有权低价征用农民土地转价开发商进行商业开发区 余干县瑞洪镇,凉山村,斗魁园自然村,因修公路先后二次被政府低价征用大部分田地,现又要以商业开发为由,低价征用(政府定价)余下的一百多亩,我真不知失去土地后,我们村民该怎样生活,守着一栋空空的房子,就能活命吗?我们能做些什么,而寻求法律援助。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hengw……(江西)
提问时间:2013-11-15 16:20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