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上海,想咨询下房产纠纷,我现在居住的是租赁房,当时安置对象就我们三口之家加婆婆
你没有义务给他们钱的
没有义务补贴他们的费用。
你没有义务贴钱
他们无权这样要求,你也无义务
没有义务贴钱给他们在外租房子费用。
你们可以拒绝对方住进来,没有义务补贴他们的费用。
他们无权住进来,你也无权贴他们房产费用。
你没有义务这样做,不理会他们,也不让他们住。 我的补充: 2013-11-15 08:28
如果他们起诉,你可以来电联系委托律师处理。
如果他们他处有住房的,你可以起诉对方无居住权!
应当维持现状,你没有义务贴钱给他们。
无权要求。其实很简单,你们可以起诉法院,要求确定对方仅是空挂户口,无居住权即可。
如需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他们无权住进来,你也无权贴他们房产费用
你好:
你们四人作为安置对象,对方并不是,且房屋的实际居住情况并不适合,可以拒绝对方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