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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欠薪

欠薪 从2013年3月至8月23日,拖欠薪水,原合同到期为2012年11月份,2013年未签订合同,已经提交劳动局信访办,公司仍然不解决此问题,将要进入仲裁程序,请问以上情况,如果进入仲裁程序,那么仲裁程序的流程是什么样子的?
还有,看到对于欠薪,有的说可以要求原欠薪的25%的赔偿,以及如果没有签订合同的,有权利要求支付每月双倍工资,是否属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ojd(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11-14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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