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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统一配送食用物品,卫生安全责任谁承担?

食堂统一配送食用物品,卫生安全责任谁承担? 律师:你好,我有一个问题要请教,我们诸暨市教育局从2011年9月开始对全市的学校食堂的粮油蔬菜食品实行统一配送,由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指定供应商供货。但从实际供货的情况来看,有些不理想,有时出现大米发黄,猪肉发臭、豆制品发酸变质的情况,蔬菜都是不新鲜的,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退货的,这样对食品的卫生安全存在风险,我们学校负责食堂的老师很担心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请问:如果有一天学校师生发生了食物中毒事故,由谁来承担这个事故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雨后小草(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3-11-14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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