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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 因土地纠纷,在九月十五号,我和邻居Q,相互推桑一下,后来我和Q ,都去医院,我经法医鉴定是轻微伤;Q通过医院的亲戚,把自己的伤势造成‘见左侧耳膜穿孔’,据说能鉴定轻伤,派出所通知我去签字,说对方已成轻伤,我说,我又没打耳朵,不去。
势后来,Q通过别人把这‘伤’消息告知我的兄弟,我兄弟为息事宁人,又是道歉,又骂我,还给Q一万五千元人民币,后来Q去法医鉴定是轻微伤;
在十一月八号,派出所又打电话给我说,Q已是轻伤,我说是什么伤势啊,派出所说是肋骨两条被打断了,是轻伤,你不过来签字,你就是网上通缉犯。
我说我又没有打Q啊,
那你自己看着办吧!
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91534……(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3-11-10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