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工地的车祸责任属于谁?
工地的车祸责任属于谁? 援助详情
委托人崔美玲于2013年6月28号通过包工头刘振才(是十一冶的承包人,无施工资质)介绍进入柳州十一冶建设有限公司,内蒙古托县大唐再生资源工程工地打工,在2013年8月27日下午六点半左右,也是未下班时间,被七冶的正在施工吊车撞伤腿部,造成左腿小腿粉碎性骨折,关节严重脱落,左腿大拇指骨折,住院期间共花去医疗费50000余元生活费4000左右(钱是由肇事司机垫付,包工头及公司未出分文也不想承担任何责任)第二次的植皮手术已经做完,住院63天现在已经出院,未来还要做第三次支架去除手术,脚关节吻合手术,现在因医院方面说不需要住院观察,已经出院,委托人与家属并非本地人,工地现在不接受病人住员工宿舍,只能租房住,工程方及承包人不想出任何费用(推卸责任于肇事司机),现在已经处于困境,委托人与家属不了解法律知识,希望能得到相关法律援助。
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inesr……(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11-09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