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农村分家协议是否合理
农村分家协议是否合理 分家协议书
为了家庭和睦避免纠纷,经全家共同协商同意,父亲 、母亲 决定给长子 、次子 分开另住,财产分配和其他事项空口无凭立字为证。
一、父亲 、母亲 与两儿子关于房子事宜自愿达成协议,决定将房屋使用权分配如下:
1、现住的宅基地东边房子归长子 。
2、现住的宅基地西边房子归次子 。
3、爷爷 居住的宅基地、村西口空宅基地归 、 共同拥有。两人有两块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占有权。
二、其他事项:
1、老人居住在长子 或次子 家东边一间,东边一套间。轮流居住,一年一换房屋。
2、土地弟兄二人平分,粮食每人每年750斤小麦,每年过年给猪肉10斤,中秋节每人给2斤猪肉,端午节每人给老人2斤猪肉。
3、摩托三轮归 ,冰柜暂归父母用,待老人不卖肉后归 。
4、在2011年12月15日长子 、次子 立的分单,二人协商一致决定无效,今重立分家单据。自立字之日起父亲 、母亲 、长子 、次子 不得反悔、不得因任何原因重立。未尽事宜家庭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四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6、本协议经当事人签字和按手印后生效。
父亲: 母亲:
长子: 次子:
2013年11月15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p_601(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3-11-09 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