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我想咨询一下。就是以我自己名字买的房子。如果我在结婚之前把贷款全部还清
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答:1、自愿;2、共同还贷部分,平均分割。
那就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的
你好,无需进行财产公证,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还贷的,该部分会被视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婚前把房贷全部还清好。完全属于你个人的财产
1、如果结婚登记前全部还清,属婚前财产,公不公正没区别;
2、不还清贷款在离婚时对方可主张结婚登记后房产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你把结婚登记后用于还贷那部分钱作为夫妻共财产分配。
您好,属于你个人的财产
需要具体分析,依照证据主张自己的要求
在结婚前还清好
如果是婚前你个人购买的房产,你于婚前也偿还清了,那么该房即为你个人财产。
如果你婚前购买,婚后还有一部分还贷,而这部分还贷,应当有你配偶的部分,那么,如果离婚时,你配偶是应当可以主张与你共同还贷的部分的。
你好,婚前购房,婚内还贷,房产还是你的个人财产,婚内还贷及其相应的增值部分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
如果在婚前还完了贷款,房产是你的个人财产,不需要公证。
除非在婚前购房,对方出资了,可以去公证处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无需进行财产公证,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还贷的,该部分会被视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