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后,单位对伤残职工应尽的义务是什么?
劳动关系,垫付医疗费。要看修养时间了。可以安排力所能及的工资。无法工作了。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每月领取伤残津到退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承担。
仍属于劳动关系,在职工能力范围内安排适合的岗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每月领取伤残津到退休
建议跟公司保留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待遇后,每月领取工伤津贴至退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