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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张律师你好:我家在乡上有一处商品用房,是北东面西,几年前乡政府修广场,导致我和邻居几家房屋地下,受水灾之苦,今年我们几家盖了两层楼房,我家的房屋土地使用证是90平方米,建筑用地50平方米,今年盖房,我们向前扩建了2米,先后扩建了3米,但是扩建的面积也是在土地使用证的面积内,乡里主管乡建来看过,并收取5000押金,但没有给我们开具扩建证明,请问我们的扩建合理吗?我家后面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一座建筑为30年的砖混结构北南朝北的平房,我家向后扩建3米后与农村信用社的房屋只相隔30厘米,请问是否因扩建导致两座房屋相近而不合理,国家规定相邻已产房屋应相隔多少,承包商在建筑时掉下木料砸碎了农村信用社10几块瓦,农村信用社向我索赔2000元和理吗,信用社要把这座平房翻盖,请问他有权在挡住我们阳光的情况下翻盖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oma……(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0-09-16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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