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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第三人可以认定当事双方是赠予行为么

第三人可以认定当事双方是赠予行为么 甲将一笔现金暂时存入乙的账户,没有说明是赠予行为,当时乙也口头上确认暂存。3年后乙的妻子丙说甲是将钱赠予乙,要求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请问丙的行为如果不能证明是赠予行为, 甲是以要求返还暂存款,还是作为不当得利要求返还?如果是不当得利,是否超出诉讼时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ekais……(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3-11-07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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