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我妈妈被人打住院,应该向对方怎样赔偿?
我妈妈被人打住院,应该向对方怎样赔偿? 事情是因为小孩子,对方家一个大人和一个小孩子欺负我家的小孩子,因为当时我家里没有大人在家里,只有我弟弟9岁的一个小孩子在家里,当时对方家一个2-3岁的小孩子钻入我家院子里面吵闹,我弟弟随口要他出去,当时那个2-3岁的小孩的奶奶就在对面邻居家坐着目睹着这一切,我弟弟叫那个小孩子出去,那个小孩子不出去,随后我弟弟就叫他坐在对面家的奶奶要他把他的孙子抱出去,可谁知她竟然不叫他的孙子出去还出口骂我的弟弟,之后我弟弟就跟那个小孩子的奶奶发生了口角,我弟弟把小孩子抱了出去不让他进来。因为我们大人平常都在外面上班,在加上平常我们千叮万嘱的交代过我弟弟,大人没有在家的时候不要让别人到家里去玩,因为我们家里面的院子的门是铁门小点的小孩子就可以从底下的缝钻进去的,所以我们大人不在家的时候就要锁起来的,不要其他家的小孩子进去,怕万一小孩子进去在里面玩的时候小孩子之间发生矛盾打架的时候大人进不去,管不到,所以我弟弟一个人在家里的时候是不让其他人进去的,就这样,对方的奶奶很气愤的把他的孙子带了回去,我弟弟就接着写作业,哪里知道不过一会儿那个奶奶的大孙子竟然冲到我家就是踢门,开口就是大骂要我弟弟出去还声称要打他,我弟弟想着现在家里一个人大人也没有出去不就是会让对方打吗?更何况对方还比我弟弟大些,以前也被对方打过,我弟弟就是不出去,两个人就隔着门在双方对骂着,但是对方不停的在踢我家的铁门,我弟弟看着又是怕又是气愤,又不敢出去,但又怕不出去在这样门就要被对方踢坏了,就在这个时候我家的铁门竟然被对方踢开了,我弟弟很气愤的跑了过去,想评论,哪里知道还没有等他开口说话对方就用脚踢了过来,踢了好几脚,当时对方的奶奶也在场看见了,我弟弟还了手,对方的奶奶竟然不阻止这一切还反而也踢打了我的弟弟,我弟弟见他们比自己大又人多打不过就回家拿起了撬吓唬对方,还没有挨着对方一下就被对方抢了过去,那位奶奶抢过撬就用撬打了一下我弟弟的脚,旁边那个奶奶的大孙子也不时的踢我弟弟几脚,我弟弟就跑回家从厨房拿两把菜刀出来,一把是坏了的,我弟弟拿着刀对着对方说:“拿我家的撬来”,就是意思就是要对方把撬还给他,对方竟然不还,我弟弟就追着她跑,只见那个奶奶的打孙子也从家里拿了一把菜刀出来,那位奶奶看见自己的孙子也拿了一把菜刀也怕了起来,就连忙把他孙子的菜刀抢了,其实我弟弟并不是想用刀杀他们,只是想拿回属于自己家的东西,可是对方就是不放,之后他们把我弟弟制服了,那个奶奶双手把我弟弟的手抓住...这时我和父母在回家的路上接到隔壁邻居的电话说我弟弟要用刀杀人,当时我们就急忙的赶回来,我和妈妈一下车就连忙跑到我弟弟那里去,我妈妈连忙把刀拿下,我弟弟当时就马上松手了,心里想的妈妈你终于回来了,我不用怕了,妈妈当场就骂了弟弟,你为什么要用刀......妈妈想叫我弟弟回家先把事情问清楚,可是我弟弟就是站在那里拉也拉不动,两眼流汪汪的看着我妈妈说::“妈妈,你家的崽被人家欺负了,你知不知道啊?”当时说那话时是多么的委屈多么的可怜啊!我妈妈在路上接到电话时人家说是和一个2岁的小孩子吵。随口就说:“儿啊,你是哥哥啦,被弟弟欺负了就算了嘛。”就把我弟弟拉了回去想问清楚,其实我妈妈哪里会不知道我弟弟的脾气,要是一点点委屈他怎么会这样,我妈妈也是想的回家好好问下清楚,在回家路上爸爸妈妈就被人家拖着说着说那得,然后我弟弟就把事情大概的说了下,没有很详细的,所以就想出去问问别人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就这这个时候那个2-3岁的爸爸来了,来了口气就是相当的大,说什么什么的,说:“今天我儿子要是出了什么事,我就当场把你家儿子掐死,还说算的是没什么事,我是打不了你儿子,我就叫我的大侄子打。”这个两岁大的孩子的爸爸是我们村上的一个村里干部,在他的最里面竟然说出了些这样的话,他口中的大侄子就是那个之前跑到我家把我家铁门踢开的那个小男孩比我弟弟大一岁。是谁家大人听到这样的话不是气就是怒了,但是我爸爸也没有说什么,也就是说这件事情要说起来也是你家的不对,小孩跑到我家里来,要他出去也不出去,叫你妈妈把他带出去你妈妈又不带...就在说的时候,对方就说没有那么多理讲的,话一刚落下几拳头就朝向了我爸爸,我妈妈想过去拦又接着打我妈妈,当时我也想去拦又被他踢了一脚,我妈妈被他打到地上晕倒了的时候他还用脚踢了我妈妈几脚,这样的人那里是人啊...比畜生都不如,我爸爸今年都54岁了我妈妈也快50的人,我也才20岁,我们一家人就这样被一个30多岁经常在外面混,靠帮别人打人过日子的一个这样的村里的干部殴打,我妈妈当然昏倒在地上是他还想过来打我,旁边的人都把他拖开了,在打的时候对方的妈妈竟然拖着我妈妈就这样让他儿子打,也不拖着他的儿子,就这样我当时也崩溃了,当时还是靠村上的妇女主任和村长的老婆把我妈妈扶起来,我妈妈才慢慢的苏醒过来...当时我爸爸就报了案,过了会警察才来,来的时候我们已经在很对方争论,我说我的要求不高,现在带我妈妈爸爸去医院治病,可是对手竟说不要再这里惹事了,你们不会有得赢手的,就是就是说我们要是在这样下去还要打我们家,要我们家不要再去他们家要医药费什么的,这件事就这样算了,警察来了首先是一句话也不说,就是看着我们说,之后就说,要不要去所里说,我说叫上打人的人,可是凶手的妈妈说我就是当事人,我就看见警察走向他们家那边去了一下就过来说人不在,当时把我气得...我说刚才还在,现在一定在,可是那位民警对我说我去看了没有在,我说没有在就没有在,你还怕他跑了啊?当时我很不服气,跟着他们去了我们那边的派出所,做了笔录后我们就把当时奄奄一息的妈妈送去了九四医院,在里面医生说要住院,在医院的2天里就花了上千元医药费,等到派出所的结论是对方赔偿500元医药费!当我们接到这个信息,谁都说不公平,这还有天理吗?我们觉得很不公平,所以今天我来到这里想咨询下律师,派出所判的正确吗?为什么这么没有天理,这还是村里的干部做出这样的事,政府为何会让这样社会上的小混混为何可以当上村里的干部?干部做出这样的事为何没有一点处分?为什么?我想在这里得到法律的解释,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张玫瑰(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0-09-16 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