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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

宅基地被侵占多次协商不成,我方自行拆除被公安以刑事拘留,

宅基地被侵占多次协商不成,我方自行拆除被公安以刑事拘留, 我爸爸和我弟弟现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公安局刑事拘留,该案案情起因于我方与对方的土地纠纷,我家与被害人的住宅相邻,被害人的住宅在我家的北面,我家的老屋原占地面积为80.5平方米后来村民委员会调整用地,拆除我家老屋西面的一间房间将我家老屋北面的空地相应补充给我家,被害人刚开始在我家北面建有一个猪栏,后来拆除猪栏建造小作坊,其建造没有向村委会申请报建,而且占用了我家宅基地约5平方米的土地。该纠纷已经村委会多次调解,双方签订过一份协议书,协议书上面注明被害人同意拆除围墙,并且我爸爸已经支付1000元的拆迁费给被害人。事后被害人一直没有拆除围墙,我方多次要求村委会再次协调处理(更到相关政府部门反映情况)但到最后得到村委回复对方不肯协调,没办法处理,要求我方自行处理。因此我爸爸和我弟弟才于2013年7月24日去拆除了部分围墙。当时派出所没有立即对案件做出处理。直至10月9日派出所通知村委会联系我爸爸到派出所了解案情,我爸爸和弟弟于10月9日下午2点30分到派出所配合调查并录取口供。并于2013年10月10日下午2点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对他们进行刑事拘留。请问各位专业律师,这案到底属民事纠纷还是属犯罪?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iki12……(广东)
提问时间:2013-11-05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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