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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赔偿问题

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赔偿问题 劳动法规定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2007年至2013年,2013年公司不景气,导致一月上班,一月轮休,如果公司与本人终止劳动合同,这钱怎么算?正常上班每月3000元,轮休是每月1500元,公司怎么赔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王小因(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3-11-04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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