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拆迁中,关于营业执照的补偿问题
拆迁中,关于营业执照的补偿问题 你好,向您咨询一下,我家有个50平米的门面房,租给一个外地人做买卖。协议中规定的日期是,2008年7月1日到2010年6月30日终止。6月份我叫他搬家,他说在凑合卖几天就走了,也没有说续签。协议中没有写遇到拆迁的事宜。他有个营业执照,但是一直没有纳税,到六月份他托熟人补了几个月的税票,现在9月份了拆迁办也还没有跟我达成协议呢。租赁协议过期两个多月了,您说我应该给他营业执照补偿吗?拆迁办要营业执照的副本,跟税务登记证,还有房屋租赁合同,还有六个月以上的税票,我也不知道他拿的那些证件,和执照是真的还是假的,我也没有看到过他到底有没有。我应该不成他吗,我该怎么办呢?谢谢您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NGDO……(北京)
提问时间:2010-09-15 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