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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合同违反【反垄断法】吗?
加盟合同违反【反垄断法】吗? 合同内容里规定:“加盟主的所有商品必须经过总部进货,如有违约,将扣除3万元保证金作为违约罚金。”而商品出自同一经销商同个规格的商品从经销商处进货要0.8元,经过青百总部要货就是1.1元,市场零售价是1元,却规定我们卖1.3元。大部分商品都比市场正常价格高出一部分。还要从我们的销售额扣2.5%的费用。烟也得经过总部要货,然后总部从里面提2.5%的费用。如果我们直接从经销商或烟草公司直接要货,总部将对我们罚款。控制了我们的合法选择货源的权利,从中加价,强行配送商品,控制商品数量。很多消费者无奈的表示“青百超市”的东西价格高,增加了消费者支出。我们加盟主只能服从总部的要求,这样我们失去了很多顾客,也影响到了我们的利润。目前“青百便利超市”在西宁地区有100多家加盟店。有一定的影响力,但口碑很差。因为要加盟“青百便利超市”必须是本地户口,先交1万元加盟费,3万元保证金,近2万元的电脑POS机等设备。我加盟的一个50多平米的店,就花了我15万多元钱,现在一直在赔钱。据我了解很多加盟主为了生存只能靠亲朋关系勉强维持经营。很无奈,投了全部家当,还欠了债。竟然是这样的结果。真的很无奈。最近在网上发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经过和一些朋友讨论和解读。认为青海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影响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合同内容有霸王条款的嫌疑。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yd303……(青海-西宁)
提问时间:2010-09-15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