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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纠纷

刑事纠纷 我弟弟在我厂里上班,歇班被两位同学叫出去玩,其中有个女同学,一个男同学,女同学叫上刚认识的男朋友一起在KTV玩(女同学的男朋友是个混混还带着几个朋友一起玩)玩耍当中(男同学和混混发)生了一些不愉快,大打出手,(我弟弟拉架)却被混混打得头破血流,眼底出血,男同学一看不好都跑掉了,(女同学没走)。      当天晚上10点左右,女同学带领混混叫我厂子的门(我弟弟因为在我场子住宿),因为熟人叫门,我爱人去开门,这时我从监控中看到进来七八个小青年都带着刀进来了,我就出去让他们出去,并说不出去就报警,来人二话没说上前举刀就砍,(我被砍成左小臂肌肉断裂,伤口长达七公分,左小腿被砍伤口长达九公分)。后来才知道混混是来找我弟弟和打架的男同学报复,我却被无辜砍伤,(混混已被刑事立案,并开始抓捕)我是否可以起诉我弟弟,和她的男同学和女同学要求配上我的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我爱人因此事受到惊吓引起严重失眠)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新月1974……(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0-09-15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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